2019年10月11日 公布广播停止事故发生情况(2018年度)

总务省根据广播法(1950年法律第132号)和广播法施行规则(1950年无线电波管理委员会规则第10号)的规定,要求广播运营商报告设备情况(广播停止事故发生情况)。
此次,总务省就2018年度(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发生的广播停止事故进行了汇总,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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