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5日 关于修订普通货物汽车运输经营者用标准信函条款及轻型货物汽车运输经营者用标准信函条款部分内容的意见征集的结果、及向情报通信行政·邮政行政审议会的咨询及其答复

2019年4月1日(星期一)起,修订商法及国际海上物品运输法部分内容的法律(2018年法律第29号)开始生效,为了完善相关告示的规定,总务省于2019年1月23日(星期三)至同年2月21日(星期四)期间分别就修订普通货物汽车运输经营者用标准信函条款部分内容的告示案及修订轻型货物汽车运输经营者用标准信函条款部分内容的告示案进行了意见征集。结果共征得1项意见,现就征集到的意见及总务省对此意见的想法予以公布。
此外,今日就该两件告示案向情报通信行政·邮政行政审议会咨询,得到了同意批准方案的答复。
总务省预定基于意见征集的结果及答复,尽快开展告示的修订工作。

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