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4日 针对基于登记检查等经营者等规则第17条及附表第5项第3点3(2)的规定所规定的登记检查等经营者等进行检查的实施方法等以及无线设备综合试验的具体确认方法修订部分内容的公布草案等相关意见征集的结果

2019年1月24日(星期四)至同年2月22日(星期五)期间,总务省就 “针对基于登记检查等经营者等规则第17条及附表第5项第3点3(2)的规定所规定的登记检查等经营者等进行检查的实施方法等以及无线设备综合试验的具体确认方法修订部分内容的公布草案”进行了意见征集。结果共征得6项意见,现就征集到的意见以及总务省对这些意见的想法予以公布。
总务省预定基于意见征集的结果,尽快进行以下公布内容的修订工作。

  • 基于登记检查等经营者等规则第17条及附表第5项第3点3(2)的规定所规定

的登记检查等经营者等进行检查的实施方法等以及无线设备综合试验的具体确认方法(2011年总务省公告第278号)

  • 基于登记检查等经营者等规则第20条及附表第7项第3点3(2)的规定所规定

的登记检查等经营者等进行检查的实施方法等以及无线设备综合试验的具体确认方法(2011年总务省公告第2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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