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政府公报上刊登了有关对内直接投资等行业告示的修改告示。 修改告示于2019年8月1日开始适用。但是,由于规定了经过措施,因此8月30日之前进行与追加行业等相关的对内直接投资等的外国投资商,不必提出事前申报。但是8月31日以后进行与追加行业等相关的对内直接投资等的外国投资商,则必须在8月1日以后进行事前申报。 另外,关于特定取得也有同样的经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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