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4日 就部分修改电信运营法施行规则等的省令案等征求意见的结果以及重新征求意见

~依据电信运营法第34条第1款的规定指定第二类指定电信设备等~

2019年6月22日(星期六)至同年7月22日(星期一)期间,总务省就“依据电信运营法第34条第1款的规定指定第二类指定电信设备等“征求了意见。其结果,获得了九条意见。
现公布该征求意见的结果,并将在2019年7月25日(星期四)至同年8月7日(星期三)期间就获得的意见进行重新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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