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9日 就关于在无线电波法施行规则和总务省相关法律法规所涉及的行政程序等中使用信息通信技术的法律施行规则进行部分修改的省令案征求意见的结果以及无线电波管理委员会的批复

随着部分修改无线电波法的法律(2019年法律第6号)的施行,以及为了根据无线电波法(1950年法律第131号)进行实施,2019年7月19日(星期四)至同年8月22日(星期四)期间,总务省就关于在无线电波法施行规则和总务省相关法律法规所涉及的行政程序等中使用信息通信技术的法律施行规则进行部分修改的省令案征求了意见。其结果,获得了四十一条意见,现公布获得的意见以及总务省对此的看法。
同时,根据征求意见的结果,就该省令案中根据无线电波法咨询的事项,今天咨询了无线电波管理委员会(会长:吉田 进,京都大学名誉教授),得到了批复,认为原草案是适当的。
总务省拟今后根据征求意见的结果以及无线电波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及时完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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