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省今天就根据电信运营法(1984年法律第86号)第73条之2向总务大臣申报的经销商的申报信息,开始在总务省主页上公布。同时,决定以此为契机,向用户宣贯与申报制度相关的新的工作(要求在书面说明中记载申报编号)和注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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