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0日 因2020年7月暴雨而难以确认本人身份时移动电话签约本人身份确认方法的特别规定

根据关于移动语音通信运营商确认签约人等本人身份等及防止非法使用移动语音通信服务的法律(2005年法律第31号),移动语音通信运营商等有义务确认签约对方的本人身份等。
因本次2020年7月的暴雨,预计会出现灾民丢失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在签订移动电话等合同时没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文件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为了使灾民能够签订移动电话等合同,总务省修订了关于移动语音通信运营商确认签约人等本人身份等及防止非法使用移动语音通信服务的法律施行规则(2005年总务省令第167号)的部分内容,宣布从即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设置本人身份确认方法等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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