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8日 部分修订邮便法施行规则及私营公司送达信件相关法律施行规则的省令案等的意见征集结果及信息通信行政和邮政行政审议会的答复

总务省面向2020年12月4日颁布的“部分修订邮便法及私营公司送达信件相关法律的法律(2020年法律第70号。以下称‘修订法律’。)”的施行,为了完善相关省令等规定,就部分修订邮便法施行规则及私营公司送达信件相关法律施行规则的省令案等,于2021年1月16日(星期六)至同年2月15日(星期一)期间进行了意见征集,收到了5条意见,现将收到的意见及总务省对这些意见的看法予以公布。
此外,根据该意见征集的结果,就本省令案等中邮便法施行规则(2003年总务省令第5号)的部分修订,于2021年2月19日向信息通信行政和邮政行政审议会(会长:千叶大学名誉教授 多贺谷一照)咨询,今天收到了草案为适当的答复。
总务省计划根据本意见征集的结果及本答复,及时进行邮便法施行规则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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