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30日 东日本电信电话株式会社和西日本电信电话株式会社提供的特定电信服务的基准资费指数的设置及通知

总务省根据电信事业法(1984年法律第86号)第21条第1项,就东日本电信电话株式会社及西日本电信电话株式会社(以下称“NTT东日本和西日本”。)提供的特定电信服务(固定电话、ISDN及公用电话),设置了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为期1年内适用的基准资费指数,并于今天向NTT东日本和西日本下达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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