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4日 关于指定适用电信事业法第27条第3款规定的电信运营商的意见征集结果及信息通信行政和邮政行政审议会的答复

今天,总务省就“指定适用电信事业法第27条第3款规定的电信运营商”(2021年7月30日咨询第3140号)从信息通信行政和邮政行政审议会收到了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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