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省就『电信事业法第27条之3等使用指南』的修改,于今年1月18日(星期二)至同年2月16日(星期三)期间进行了意见征集。结果收到了4条意见,现将提交的意见及总务省对意见的看法予以公开。同时公布修改后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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