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30日 东日本电信电话株式会社及西日本电信电话株式会社所提供特定电信服务的标准资费指数的设定以及通知

总务省根据电信事业法(1984年法律第86号)第21条第1款,对东日本电信电话株式会社(董事长兼社长 涩谷直树)及西日本电信电话株式会社(董事长兼社长 森林正彰)所提供的特定电信服务(用户电话,ISDN以及公共电话),设定了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的1年期间所适用的标准资费指数,今天通知了两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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