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修订根据《听觉障碍者等无障碍使用电话法律》第7条第1款的规定制定的《听觉障碍者等无障碍使用电话基本方针》(总务省令第370号。以下称为《基本方针》)的告示案,总务省于2024年8月1日(星期四)至2024年9月9日(星期一),进行了意见征集,特此公布其结果。 根据意见征集结果,今天公布并实施了相关告示,特此一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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