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3日 对索尼株式会社制造和销售的特定无线设备的行政指导等

 总务省确认索尼株式会社(代表董事、社长兼CEO:槙公雄,法人编号7010401045660,总公司:东京都港区港南)所制造和销售的部分特定无线设备,违反了工程设计应符合电波法(1950年法律第131号)规定的义务,因此,今天对作为认证经销商的该公司进行了行政指导,要求其采取包括防止再次发生对策在内的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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