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第二号基础电信服务的第二类拨款和第二类承担款计算规则第22条第1款第4项规定拟定的其他总务大臣公告事项的公告草案等,总务省依据该省令第24条第1项及第2项规定,就总务大臣拟定的告示草案及部分修订《电信事业法》相关审查标准训令草案,自2025年7月5日(星期六)至同年8月4日(星期一)期间公开征集了意见。现已收到1份意见提交,特此公布所提交意见及总务省的回应意见。
※公布的资料仅有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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